昆明市明信公證處原為昆明市公證處,始建于1956年,于前身為昆明市公證處,于2007年按照司法部統一部署,取“明禮誠信”之意,正式更名為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證處。在60年的發展歷程中,我處經歷行政體制、司法體制和事業單位體制的更替,在此過程中完成了公證工作從行政職能領域帶社會服務領域的過渡,確立了一切業務應為客戶排憂解難、增值助益的基本理念和服務目標。
近年來,在昆明市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我處以提供滿足社會需求的綜合性法律服務為己任,謹遵公證有用性、可行性基本原則,踐行公證為民的理念,積極開拓服務領域,研究并發布新的服務理論,拓展服務平臺,創新服務方式,致力于發展成為一家綜合性非訴訟法律服務機構,主要業務集中于不動產、商事、家事法律服務領域,主要業務手段包括出具具有法定效力的公證文書和提供具有社會價值的綜合性法律服務。
目前,全處共有八個業務部門,六個中后臺管理部門,在職員工200余人。在未來的發展歷程中,明信人將始終秉承“以人為本,以法為準”的處訓,始終致力于持續地為社會大眾提供優質、透明、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絕不辜負每一位客戶基于信任而給予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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